文章來源:政策法規局
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
國資廳法規〔2014〕279號
關于開展中央企業落實法制工作
第三個三年目標檢查驗收工作的通知
各中央企業:
自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第三個三年目標(2012-2014年,以下簡稱三年目標)實施以來,中央企業按照目標要求,切實采取有效措施,取得了顯著的進展和成效。按照三年目標計劃部署,國資委決定于近期開展中央企業落實三年目標檢查驗收工作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指導思想
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,大力推進法治中國建設,堅持依法治理、加強法治保障,緊緊圍繞中央企業做強做優、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的核心目標,按照法制工作三年目標“三個完善、兩個提高”的總體要求,不斷健全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,保障企業依法決策、依法經營,全面打造“法治央企”,為中央企業改革發展提供堅實的法律保障。
二、檢查驗收對象
中央企業及其重要子企業。中央企業法制工作重要子企業名單以2014年9月30日前在國資委政策法規局備案的為準。
三、檢查驗收內容
根據《中央企業落實法制工作第三個三年目標考評標準》,檢查驗收內容主要包括中央企業及其重要子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、總法律顧問制度、法律工作體系、法律顧問隊伍素質和依法治企能力五個方面的具體情況。重點是“三個100%”和“兩個80%”,即“企業規章制度、經濟合同、重要決策的法律審核率實現100%”和“總法律顧問專職率、法律顧問持證上崗率實現80%”。具體內容參見《中央企業落實法制工作第三個三年目標情況填報表》(見附件,關于“兩個80%”的指標把握及表格填報要求見該表所附“填報說明”)。
四、檢查驗收步驟和時間安排
檢查驗收工作從2014年6月份開始,10月底結束。
。ㄒ唬﹦訂T部署(6月上旬)。
各中央企業按照本通知要求進行動員部署,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企業三年目標檢查驗收方案,做好各項準備工作。
(二)自查整改(6月中旬-7月中旬)。
各中央企業按照本企業檢查驗收方案開展自查,對照標準查漏補缺,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完善,對重要子企業進行逐一檢查把關。
。ㄈ╅_展抽查(7月下旬-8月下旬)。
國資委組織若干檢查驗收工作小組,選擇部分中央企業進行現場抽查。
。ㄋ模┨顖蟛牧希9月下旬)。
各中央企業填寫《中央企業落實法制工作第三個三年目標情況填報表》,并形成本企業三年法制工作總結報告,于9月30日前以公司文件形式報送國資委。
。ㄎ澹┙M織評分(10月上旬)。
根據統一的評分標準和各中央企業報送的書面材料,國資委組織專門工作小組對企業完成三年目標情況進行評價。
。┛偨Y通報(10月下旬)。
召開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會議,對中央企業落實三年目標情況進行總結,并在全部中央企業發文通報。
五、工作要求
中央企業要高度重視三年目標檢查驗收工作,以檢查驗收為契機,加快推進企業法制工作,切實提升依法治企能力和水平。
。ㄒ唬┘訌娊M織領導。
要以當前新一輪國資國企改革為契機,以全面推動實現三年目標為抓手,進一步發揮企業法制工作在保障改革、推動發展、支撐轉型中的重要作用。要及時召開專門會議,部署檢查驗收的工作舉措。企業負責人、總法律顧問要親自掛帥,加強組織協調,做好統籌安排。企業各級法律事務機構要堅持三年目標各項指標不動搖,狠抓貫徹落實。
(二)嚴格開展自查。
要抓緊制訂、實施本企業檢查驗收方案,重點加大對重要子企業的督導力度。堅持從實際出發,嚴格按照驗收標準逐項對照,實事求是查找不足,認真總結本企業落實三年目標的進展、成效與不足,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。
。ㄈ┬纬晒ぷ骱狭。
要將企業自查與國資委抽查有機結合,加強溝通協調,密切配合,形成檢查驗收工作的上下合力,按照時間進度,高質量、高效率地完成檢查驗收各個階段的工作任務。
附件:中央企業落實法制工作第三個三年目標情況填報表
國資委辦公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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