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來源:中國環境報)園林綠化廢棄物指植物在自然生長或養護管理、撫育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樹枝、落葉、枯草、花敗等有機剩余物。據了解,目前北京年產生園林綠化廢棄物約300萬噸,可規模化利用量僅為約50萬噸,部分地塊還存在露天焚燒現象。
根據相關規定,2015年起,北京市將把禁燒園林綠化廢棄物納入績效管理,并對焚燒行為嚴格執法。各區縣、各有林單位(公園管理中心、水務、交通、鐵路、路政等涉綠有林單位)是禁燒工作的責任主體,區縣園林綠化局負有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職責,承擔區縣政府有關園林綠化廢棄物禁燒具體工作。
凡養護管理單位管轄區內一個季度連續3次出現焚燒現象的,取消養護管理資格,解除養護合同;對于因焚燒造成森林資源損失、情節嚴重的,要追究相關養護單位和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。
除了禁止焚燒外,北京還將因地制宜,分類推進對園林綠化廢棄物的綜合利用。如,在山區和半山區,對園林綠化廢棄物全部就地就近粉碎還林、自然腐熟還林;在平原地區,以就地粉碎、掩埋或堆肥還林處理為主,有條件的集中回收加工利用;在城區綠地和公園,對園林綠化廢棄物全部實行收集加工綜合利用,形成有機肥料、生物基質、能源材料、林產品等生態產品。
北京市園林綠化局表示,禁燒園林綠化廢棄物,不僅可減少焚燒產生的廢氣、煙塵等微小顆粒物,緩解空氣污染,還有助于降低火災風險、保護森林資源安全。同時,通過對園林綠化廢棄物的綜合利用,也可減少林業資源浪費,對培育新型綠色低碳產業、發展循環經濟具有重要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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